一、 檢驗依據:
GB10621—2006《食品添加劑 液體二氧化碳》
二、 檢驗項目及要求:
1、氣味:無異味
2、酸度:符合檢驗(PH值)
3、二氧化碳含量≥99.98(體積化)
4、油分:不得檢出
5、游離水≤0.2(質量比)
三、 抽樣方案合格判定規格:
1、食品級二氧化碳按生產班別的半成品及成品抽樣檢驗;
2、每2小時用L型二氧化碳吸水器隨機抽取半成品及成品氣,根據GB10621—2006《食品添加劑 液體二氧化碳》進行檢驗;
3、檢驗結果由車間化驗員通知崗位作業人員,崗位作業人員應作記錄,對不符合標準的項目,崗位作業人員應進行必要的作業調整,直到完全達標。
四、原料氣檢驗規定
1、本廠生產的食品級液體二氧化碳所采用的原料來自山東聯合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生產脫碳工段脫出的二氧化碳空氣,根據本公司食品級液體二氧化碳裝置的生產條件對原料氣的純度進行規定。
2、生產的原料氣純度由當班操作員進行檢驗。
3、在生產前對原料氣的純度進行純度檢驗,檢驗中若純度低于95%,則判定原料其不合格應延后生產,之后每半小時檢驗一次,直至原料氣的純度大于95%,方可生產。
4、在生產運行中,每兩小時要對原料氣純度進行檢驗,以確保原料其在生產過程中符合指標要求。
5、在生產過程中,對原料氣檢驗純度低于指標要及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要及時與山東聯合化工有限公司相關的負責人取得聯系,調節我方的生產措施或通知我方人員停止生產。
6、檢驗原料氣時檢驗人員要認真負責,數據要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7、全體人員必須樹立以質量求生存的原則,檢驗人員要以“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思想,做到不合格不生產。
五、檢驗方法:
1、游離水含量測定:
1)、游離水含量測定必須先于二氧化碳含量和油分測定。
2)、將被測樣品鋼瓶倒置10秒后緩緩開啟瓶閥,讓鋼瓶中水流入清潔干燥的容器中,直到有少量二氧化碳噴出時為止。關閉瓶閥。用量筒測量從鋼瓶中流出的水的體積。量筒的標稱量值為100ML,最小刻度1%,標稱量值允許差±0.8%。
2、含量測定:
1)、原理:將二氧化碳用氫氧化鉀溶液吸收,吸收前后氣體體積的差值與吸收前氣體體積之比,即為二氧化碳含量。
2)、試劑和材料:氫氧化鉀溶液:300g/l。
3)、儀器: L型二氧化碳測定儀,吸收器容器(100±0.5)ml,其中(99----100)ml,處的最小分度值為0.05ml,誤差不超過±0.01ml。
4)、測定:從樣品鋼瓶的液相取樣,經汽化、減壓后調節氣體流量適中穩定。打開L型二氧化碳測定儀的兩通旋塞,用橡膠管將樣品鋼瓶減壓閥出口與L型儀器連接,讓樣品氣充分置換測定儀及其連接管道中的空氣(置換用氣應大于被置換容積的10倍),關閉兩通旋塞,取下橡膠管。向滴液漏斗中注入105ml氫氧化鉀溶液。緩慢開啟旋塞,讓氫氧化鉀溶液流入吸收器,當二氧化碳已被吸收完全,氫氧化鉀溶液不再流入后,即為二氧化碳的含量。
六、邊緣值
七、留樣方案:抽取半成品,成品氣于采樣瓶內,注明年、月、日備核。
八、記錄:二氧化碳檢驗原始記錄。
無錫市遠通氣體有限公司主要生產經營:食品級二氧化碳、食品級氮氣、工業氣體、液態二氧化碳、液氧、液氬、液氮、工業氣體、高純氣體等。我們的產品以國家質量標準為依據,建立完善的質量監控體系,嚴格控制,做到每一環節都精益求精,確保讓客戶安全放心。